截至2023,天津市的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比例如下:
1. 基本医疗保险
在职职工:
起付线: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%,但不超过6000元。
报销比例:一级医院起付线以上90%报销,二级医院起付线以上85%报销,三级医院起付线以上80%报销。
年度最高支付限额: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。
退休人员:
起付线:一级医院起付线为100元,二级医院起付线为200元,三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。
报销比例:一级医院起付线以上95%报销,二级医院起付线以上90%报销,三级医院起付线以上85%报销。
年度最高支付限额: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。
2. 大病保险
起付线: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。
报销比例:起付线以上按照一定比例报销,具体比例根据缴费档次和医疗费用而定。
3.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
起付线:一级医院起付线为100元,二级医院起付线为200元,三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。
报销比例:一级医院起付线以上75%报销,二级医院起付线以上70%报销,三级医院起付线以上65%报销。
年度最高支付限额:一般为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。
请注意,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报销标准和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,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