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以眼还眼出处于哪里 亚索 V管理员 /2025-02-25/2阅读 0225 “以眼还眼”这个成语出自《圣经·旧约全书》的《出埃及记》第21章24节。原文是: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。”这句话的意思是,如果有人伤害了你,你也应该用同样的方式回击对方,以此来维护正义。这个成语后来被广泛引用,用来比喻报复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