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的高温补贴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、气温情况等因素有所不同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补贴标准:
1. 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℃以下的单位,在6月至9月期间,每月按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。
2. 从事室内高温作业的单位,在6月至9月期间,每月按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。
以上标准仅供参考,具体补贴标准以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。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高温补贴标准,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