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长聘副教授”是指在高等教育机构中,经过评审和聘任程序,被认定为副教授职位的教师,且获得了长期聘任合同。这种聘任方式意味着该教师在一定期限内(通常为几年,如5年或更长)享有稳定的职位和收入,其工作合同相对稳定,不易被解聘。
在中国,长聘副教授是高校教师职称体系中的一种,是对副教授这一职称的长期聘任保障。这样的制度设计旨在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,鼓励教师专注于教学和科研工作,同时也保障了高校教学和科研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。长聘副教授通常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,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才能获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