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权益法核算下,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分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1. 确认投资收益: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,投资方需要按照其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。
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损益调整
贷:投资收益
这里的“损益调整”科目是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,用于记录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的确认。
2.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:如果被投资单位发生了其他综合收益,投资方也需要按照持股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。
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其他综合收益
贷:其他综合收益
3. 分配现金股利:如果被投资单位分配了现金股利,投资方需要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。
借:应收股利
贷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损益调整(或成本)
如果被投资单位分配的是股票股利,则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。
以下是一个具体的会计分录示例:
假设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%的股份,乙公司在年末实现净利润100万元,甲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。
1. 确认投资收益:
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损益调整 30,000(100万×30%)
贷:投资收益 30,000
2. 如果乙公司发生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,甲公司按持股比例调整:
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其他综合收益 30,000(100万×30%)
贷:其他综合收益 30,000
这样,甲公司通过权益法核算确认了其在乙公司的投资收益,并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反映了这部分收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