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重庆南岸区公证处办理房屋公证,通常需要以下手续:
1. 身份证明:
申请人及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如有委托代理人,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授权委托书。
2. 房屋产权证明:
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如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,需提供购房合同、发票、土地证等相关证明。
3. 房屋交易合同:
如是买卖、赠与等交易行为,需提供交易合同。
4. 其他相关材料:
如涉及共有产权人,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及同意公证的书面文件。
如房屋有抵押、租赁等情况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如有其他特殊要求,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。
5. 填写公证申请表:
在公证处领取并填写《公证申请表》。
6. 缴纳公证费:
根据公证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。
7. 预约公证时间:
在公证处预约公证时间。
具体的手续和材料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,建议在前往公证处之前,先咨询公证处或相关专业人士,以确保手续齐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