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,人社部人事司的主要职责包括:
1. 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。
2. 指导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人事管理工作。
3. 拟订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4.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、考核、培训、监督工作。
5. 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资分配、福利待遇、社会保险等工作。
6. 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,审核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、编制调整和人员配备。
7. 指导和协调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。
8. 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工作,研究提出劳动工资政策建议。
9. 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,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。
10. 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出国(境)管理工作。
11. 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人社部人事司主要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、劳动工资、教育培训等工作,以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