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:
1. 工作年限认定: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,在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单位的工作年限,可以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。
2. 缴费年限认定: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,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。
3.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:
对于在1998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,根据其参加工作年限,可以视同缴费年限。具体年限由当地政府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对于1998年之后参加工作的人员,一般没有视同缴费年限。
4. 具体年限确定:具体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数,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执行。一般来说,河北省会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,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。
5. 政策调整: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地方政策的更新,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化。
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,以获取最新的、具体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标准。